成都一公司全款收房却人去楼空,房主陷入困境,警方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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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公司全款收房却人去楼空,房主陷入困境,警方已立案

分类:金融百科发布时间:2024-10-15 09:58:56阅读量:10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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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网成都7月20日电(记者任梦艳)一位房主找到中介公司,想卖掉房子。这个时候,中介公司通常要做的就是找到想要买房的消费者,并经纪交易。这个过程通常需要一些时间。但近日,成都的几位卖房者却发现自己“捡到了大便宜”。居然有一家公司愿意全额接管房子,并在房子出售前提前向房主支付首付。这样的好事真的可能吗?

这家名为“四川中城友家”的公司提出,预付房屋首付的条件是房主必须先交出房产证并签订空白合同,委婉地说“就是怕他们进行第二笔交易。”事实上,该公司将房产证抵押给各个贷款公司,用抵押借来的钱支付房主的首付,并扣除另一笔“保证金”。如今,该公司空无一人,给房主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当地警方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成都的张女士今年在当地正规中介挂牌出售房子,急于出售房子。没过两天,中介介绍称,一家名为“四川众诚友家”的公司可以买下他们的房子进行装修,然后高价出售,赚取差价。 “众城友家”也可以预付房款,但前提是必须向“众城友家”公司缴纳一笔“押金”。张女士说:“我们卖房子的时候,一般都会找中介,然后通过中介找到一家叫‘中诚友嘉’的咨询公司。当时我们有点困惑,但中介告诉我们,没问题,他们确实在收房子。”我们着急用钱卖,然后前期签合同的时候可以付50%的定金。但如果他们想装修房子然后卖掉,溢价就是他们的利润。他们承诺签订合同,通常2~3个月内就可以出售。如果卖不出去,他们公司会先转让房产,然后让我们收剩下的部分。”

张女士觉得卖给公司也是卖,只要能拿到房款。因此,她同意在收到第一笔款项后,向“众城优嘉”支付“押金”。事实上,张女士收到的钱并不是“中城友嘉”公司给她的房子的首付,而是一笔“贷款”。这笔钱是一家公司借给张女士的,张女士又把钱还给了“中城友嘉”。诚友佳公司缴纳了“定金”。几经周折,房子虽然卖了,但“定金”始终没有收回。 “收了‘定金’后,没有装修,房子逾期了三个月,他们没有卖。我联系的人说他是公司投资部的,后来我才知道,他居然把我的房子抵押给了别人,让别人拿了钱,用我房子的抵押贷款来付我的首付,还让我交了25万的“押金”,用于装修。 “找到买家,他们赚了6万元(差价),我以140万的价格卖掉了房子,并付了他们25万的‘定金’。”张女士说。

张女士也算“幸运”,至少房子已经卖掉了。吴女士卖房失败,背上了32万元的所谓“债务”。由于急于卖房,她签了一份空白合同,房产证也被扣留。吴女士说:“我当时就和他谈好了,合同签了169万,给了我们83万的首付,还有一笔钱,就是32万的‘保证金’。”我当时不知道这个钱是怎么来的?因为是他们公司出资买我们的房子的,我不知道他把我们的房子抵押到了当铺,然后。说是因为怕我们把房子卖掉后把32万元转给他们公司,说是财产全部转移后他们会开具结算证明,但他却用了这个。作为欺骗我们的幌子。”

卖家曾先生称,他本人是当地的房屋中介公司。事实上,“众诚友嘉”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普遍。当地人把这种行为称为“串屋”。没想到,这次房子被同行卖掉了。 。曾先生说:“你急用钱是吧?比如90万,我给你89万现金转让房产,我帮你卖。如果你装修一下,卖90万人民币或者100万元,你就赚了10万元,但是他把抵押贷款给我们之后,他就不给我们钱了。”

目前,“中城友嘉”公司已空,无法联系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当地公安机关已将此事作为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长期观察房地产领域的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该机构通过诱导房东在交出房产证后签订空白合同,涉嫌欺诈。关系良好。房东要注意,不要因为着急卖房子而交出房产证,可能会引发后续问题。严跃进说:“交易时一定要留意一些所谓的优惠优惠条款,如果不清楚风险,盲目交房,房子最终可能会被抵押,或者被抵押。”房屋整体实际成交进度可能会弱于预期或房款无法及时收到等风险,要求您在实际委托销售和管理房屋时,必须对合同有一定的了解。同时,一定要了解一些中介机构的资质,以及中介机构的具体业务能力,要明白只有这样,房屋委托销售才能真正顺利进行,否则就会存在风险,最终是有害无益的。交给房东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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